在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涂平贵
同志们: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湖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3月18日,区委召开了动员大会,姜书记作了重要的动员报告,对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进行了部署。院党组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召开动员大会,就是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要求,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高质量、高标准、有实效地认真开展起来。
下面,我根据院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此,党中央作出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区委姜书记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而且是为谋划西湖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圆满完成好此次的学习实践活动。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和区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学习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在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助于检察干警深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助于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助于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谋划工作思路,制定政策措施,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有助于通过观念更新和工作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因此,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检察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干警一定要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次考试,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创造性地开展自选动作,大胆实践,圆满完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二、明确指导思想,全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我院党组根据区委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全院干警要认识学习领会。
1、要深刻领会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活动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事求是、突出特点、争创优势,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为推进西湖“三大工程”、促进西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2、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要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思想观念有新变化、业务工作有新发展、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具体来讲,主要在两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准法律监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履职关注民生,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检察工作自身健康深入发展。要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推动惩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
“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事关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既严格执行法律,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尊重和保障人权;既加大办案力度,又十分重视预防工作,同时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要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根据区委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结合总结改革开放3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西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符合检察工作规律,使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在突出突出实践特色上下功夫,做到
“四个坚持”。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突出实践特色的根本;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突出实践特色的关键;坚持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突出实践特色的基础;坚持把与区委互动作为突出实践特色的重要举措。做到查找差距对照实践来进行、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四是正面教育为主。着眼于保护和调动干警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认真进行自我教育。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注重自我提高,重在总结经验,而且主要针对单位集体,不搞人人过关。各科室要把此项活动与总结去年工作,谋划今年任务结合起来,对照目标管理考评,进行优劣势分析,力争在市院的目标管理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4、严格执行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至8月基本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学习调研阶段。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中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有关学习材料,院党组中心组集中进行专题学习交流。二是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积极参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三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党组的同志要结合分管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函,担纲领题,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研讨交流。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针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题展开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和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第二,分析评议阶段。院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重点总结分析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方式和执法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讨论,以党组名义写出我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总结报告。然后通过适当方式,邀请区人大常委、政协常委来院视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以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组织机关干警进行群众评议,根据评议意见,对分析总结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并在一定范围公布报告内容。第三,整改落实阶段。院党组就领导班子分析总结报告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措施,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规定时限和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重点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好整改。重点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好整改。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尽最大努力解决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确保成效。第四,完善制度阶段。要在学习实践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市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南昌崛起新跨越的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学习实践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在区委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满意度和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两个方面。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之后,还要召开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成果,继续跟踪问题的解决,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当前我院要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几点:
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为切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区委的要求,我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党组其他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与分管部门建立一个联系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各支部书记要按照全院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本支门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活动工作情况,加强对各科室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
二是领导要做学习的表率。院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学习领会得如何,不仅关系到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而且关系到全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成效,关系到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因此,院党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院干警作出表率。院党组的同志一定要学习在前,领会在前,带着责任学,带着热情学,带着问题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习调研阶段,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以及有关学习材料,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干警的政治信仰、思想方法、工作指针和行为规范。
三是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始终把握重在学习、贵在实践的要求,在学习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抓手,通过深入调研理清思路、总结经验、科学决策、破解难题。当前可以考虑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调研:检察队伍中还存在哪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有哪些行为表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哪些新要求、新期待;检察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如何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安全并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何应对律师法的修改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对自侦工作带来的挑战,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如何做好实名举报线索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如何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内部监督措施,等等。
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开门搞教育,是教育活动中形成的一条基本经验。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既要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也要坚持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步骤、重大活动和关键环节都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在学习调研和分析评议阶段,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发征求意见函、组织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解决问题阶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什么时候改,改得怎么样。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做到听取民意找问题,顺应民意抓整改,依据民意看效果。
五是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任务重、要求高,今年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也比较多,检察工作的任务又十分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中政委、高检院部署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去,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西湖区起新跨越,促进西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