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情简介
法治图片
本院新闻
检务公开
队伍建设
犯罪预防
理论研究
典型案例
举报之窗
高点定位 奋发有为 争创一流
着眼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
强化监督队伍素质拓宽监督工作路子全面推行重点案件的全程监督
我院全面开展机关作风年活动和规范化建院试点工作
西湖区院四个结合学习贯彻《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筑牢“三道防线”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

A
 

 

着眼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

  按照上级的部署,西湖检察院政治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前,改革已全部结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积极的效果:机构设置更趋规范合理,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担任中层正职的平均年龄比改革前下降了8岁,本科学历结构由改革前的11%提高为67%;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院三年内跨入全国模范检察行列提供了强有利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一、把制定科学周密,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作为搞好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 出台既符合中央、高检院、省、市有关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又紧贴本院实际,体现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特点的实施方案,是做为机构改革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我们着重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系统学习,吃透精神。党组一班人认真系统地学习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通知》、《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改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改革的文件以及市委、区委对检、法两院实行机构改革的相关精神。学习中,紧密结合基层检察院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使出台的方案真正体现文件的精神。
其次,广泛调查研究,虚心汲取经验。我们先后走访了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和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对检察改革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尤其是机构和干部人事改革过程之间的衔接,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咨询,聘请了有关专家来院传授机构改革的经验做法。通过广泛地调查取证,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检察改革的感性认识,使方案更具备科学性、周密性和可行性。
第三,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出台方案。实施方案初稿出台后,院党组专门组织力量到南昌市地区各兄弟检察院取经,主动征询他们的意见,把兄弟院好的意见、好的建议、好的做法带回来,认真地加于分析研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实施的方案更贴近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更贴近本院工作实际。更具备可操作性。
  二、把争取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作为搞好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保障。 党管干部原则,下级检察院接受上级检察院领导原则,是基层检察院开展好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在改革工作中,我院本着动手早、行动快、效果好的原则,坚持做到三勤、三多。即脑勤、嘴勤、腿勤;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一是主动争取市检察院的质量把关。市院政治部对我们“三定方案”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小到文字表达,大到内设机构的名称更换、职能调整都着眼基层检察院的发展,问题看得深、看得透。为我院完善“三定方案”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二是多请示、多汇报,加强沟通求得地方党委的理解和支持。检察长邓修作同志对市院批复的《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反贪污贿赂局升格为副科级内设机构,政治处主任提升为副检察长等重大改革问题,多次主动上门找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汇报,宣传上级有关规定,解释检察机关改革的相关要求。由于工作做得合情、合理,很快达成了认识上的一致,使我院成为南昌地区检察机关首批批准反贪污贿赂局升格为副科级内设机构,政治处主任升格副检察长级的单位,更为喜人的是区委明确指示:政治处主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政委三名副科级人选均由本院推荐产生。这对我院顺利开展好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一股强劲的动力。干警们得此信息后,兴奋地说“这足以说明区委、市院对我院的工作是肯定的、重视的,对干警的成长、进步是关心、厚爱的,现在唯有干好本职工作才能报达上级领导对我们的关心”。三是积极取得区委组织部在政策上的指导和参与。在我院开展竞争上岗工作中,区委组织部从笔试、演讲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公布任命,全过程给予了指导、参与,确保了我院竞争上岗工作的高效、快捷、稳妥的推进。
  三、把加强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作为搞好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保证。 院党组把搞好这次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作为我院2003年年度工作的开局的首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修作同志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的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选调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办事牢靠的干警和退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改革过程中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对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过程进行了跟踪管理。无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操作程序上每个环节的衔接,都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地评价上阶段的工作,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重大问题,会前检察长邓修作同志都主动征求其他党组成员的意见,广泛交流意见,求同有异;会上,反复酝酿,反复讨论,达成共识,极大地提高了党组议事、决策的效果。据统计,我院在开展改革工作期间,先后召开各类形式的会议达20余次之多。自己工作忙就利用晚上开,晚上有工作,就双休日开。
院党组在做好科学决策,加强引导的同时,还特别加强干警在改革过程中的管理。如在公布考察人员名单期间,曾出现个别干警不能正确对待竞争失利,思想波动较大,出现个别过激的现象。对此,院党组当晚就召开了会议,形成了高度一致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对这一现象予以坚决反对。及时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这种有违于改革大潮的现象是“对”是“错”交全院干警以党支部为单位广泛开展讨论,明确地表明党组的鲜明态度。全院干警对党组的这一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扬。讨论中说:“院党组敢将个别人不健康的行为交大家讨论,辩明是非,说党组勇于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旗帜鲜明地表明党组的态度,说明党组是团结的,领导是有力的,决策是公开、透明的”。极个别人的歪风得到遏制,正气得到了弘扬,确保了整个改革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四、把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作为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力量。 作为参与我院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体,是全体检察干警。只有广泛激励全体检察干警踊跃参与改革,才能使改革呈现勃勃生机,才能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
(一)广泛宣传,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到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干警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文化素质不同,导致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尤其是对自己想法、愿望没有实现的时候,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反映,如果不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势必影响整个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我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坚持改革进行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做到那个阶段,化解矛盾,消除影响,减少负面效应。一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对一般干警存在的思想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科室负责人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中层领导的思想问题由分管检察长做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党组成员深入到干警中间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盼什么、希望什么,使解决思想问题更具有针对性。如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对一些有培养前途,能胜任中层岗位的干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竞争,打消害怕竞争不上的种种顾虑;对那些竞争上失利的干警或轮岗的干警,帮助他们分析失利原则,指出他们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勉励他们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完善自我;对竞争上岗者,提要求,压担子,鞭策其开拓进取、努力工作;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富有成效,使整个机构改革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程序公开,措施到位,鼓励干警踊跃参加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这次在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人员分流是一项政策性强、起点高、要求高的综合性工作,而对公开、民主、透明的选拔程序,是确保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我们坚持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明确每个环节的程序;在方法上,我们采用入闱竞争,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决定任命等十个步骤进行,在操作上严格依照方案办事,彻底打破过去的论资排辈、平等照顾等用人方式,尽量扩大干警在每个程序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邀请区纪委对开展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院符合竞争上岗报名条件的27名干警中就有25名参加报名竞争上岗,占符合条件总人数的92.6%。有的干警在听完演讲答辩会后感慨地说:“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如此公开、透明的竞争,即使上不去也服气”。
通过竞争上岗,13名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走上中层岗位,7名干警通过双向选择、竞聘上岗走上了新的检察工作岗位,有5位同志按照人员分流的政策规定提前办理了离职退养。
回顾这次我院开展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我们觉得,这是一次全面宣传发动,逐步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是一个充分尊重群众、广泛发扬民主的过程;是一个加强政治工作,调动发扬全院干警积极性的过程。


燃烧青春的年轻检察官
——钟巍同志事迹材料

  他,29岁,个头中等,架幅眼镜,文弱中透出点坚毅,瘦削中包裹着一颗赤诚的心。1994年参加工作至今,他先后在审查起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等工作岗位上从事审查起诉、侦查及文秘工作。无论在综合部门还是在业务科室,该同志工作中始终是甘于奉献,刻苦钻研,公正廉洁,在不同的岗位上都留下了他不辍耕耘的身影……。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0--2001连续两年度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2002年7月顺利通过组织考察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共预备党员。
他就是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检员钟巍同志。2002年,钟巍同志除完成工作报告、总结、文件收发、密码传真及办公室其他事务性工作外,写了上百篇信息与宣传稿件,其中,被省市院采用40多条,中央级、省级新闻媒体采用30余篇,自编《西湖检察信息》20期,工作不断攀上新的台阶。
  一、奉献心
  钟巍同志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表现出了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忘我的工作热情。
2000年4月,院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钟巍由反贪局调整到办公室从事信息、宣传、文秘、传真文件收发及印章管理。有人劝他:“在检察院工作,不搞业务,做综合性工作有什哩意思”,可他却认为组织的安排正是对他工作的信任。院领导个别谈话时,他没有丝毫的思想顾虑,当即表示服从组织安排,并主动找到有该项工作经验的同志取经,以便及时衔接、尽快胜任工作。为了写好稿件,他经常加班加点,有时苦思冥想后,灵感半夜突然而至,他披衣起床,伏案工作至深夜。但第二天仍坚持照常上班,完善和校对稿件,从未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为了做好办公室的“龙头”工作——信息工作,他积极捕捉检察工作的热点、难点,善于发现检察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绩,及时给予报送报道,他采写的查办大要案等报道被《检察日报》、《江西日报》、《江西法制报》多次采用,许多检察信息被省委办公厅、政法委、省市检察院采用,并引起省市委、政府有关领导关注作出批示。2001年11月,为保持检察信息工作良好发展态势,力争再次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确保办公室年终评比进入全市前三名,刚刚新婚的他,毅然放弃了18天的婚假休息,全身心投入到信息撰写工作中去。正是有了这种甘于奉献的无私精神,全院信息工作连续三年跨入全省前十名行列,被省院授予2000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本人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二、学习心
  青春的小鸟插上学习的翅膀才能放飞。省司法学校毕业的他,通过自学,先后完成了南昌大学法律专科、本科学业,并获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因为他知道:身为一名检察官,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苦练“内功”,才能真正实现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的执法方针,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作为从事文秘工作的干部,钟巍同志时时、事事、处处以孔繁森、吴成生、严能礼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刻苦学习政治理论的态度和自觉性。他积极参加全院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的事迹,并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同时,他不仅仅只停留在理论学习上,还走出去,联系实际,对照检查。他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向特困户送温暖活动,并先后到桃苑新区、省新华书店门口等地进行法律咨询活动,利用所学的知识解答前来咨询的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学习与实践,钟巍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同时,钟巍同志不忘提高自己的检察业务能力。他一是扎实学好修订后的“两法”法律条文,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有关培训。二是自我“加压”,不断提高自身学历教育。他深知仅凭自己在省司法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是胜任不了工作的,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他利用工作之余报考了南昌大学法律大专自学考试,并顺利通过,此后他又参加了专升本的自学考试,获得毕业。三是总结办案经验,进行理论研究,先后执笔撰写了30余篇理论文章,其中《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认定》、《浅析从立法上完善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等多篇理论文章,在省市法律刊物上予以发表。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钟巍同志对案件的定性、证据的甄别具备了较强的认识能力和分析能力,法言法语的运用更为准确,为确保高质量审理、侦查案件,完成综合材料、检察信息的撰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钻研心
  “啃的就是硬骨头。”这是钟巍同志的一贯作风。1999年,章俊理等非法行医一案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审查起诉。该案时间跨度长、受害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提出民事诉讼请求额高,案情极为复杂,案件的审查和庭审工作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办好该案,钟巍同志和其他专案组成员一起潜心钻研,相互协作,出色完成了该案的审查和出庭公诉任务,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案件审查工作中,钟巍同志为尽快熟悉案情,连续加班加点审阅案卷200余册,不辞辛苦走访近百名被害人,面对复杂的证据状况,他采取列表对比法,进行一一列举对比审查,快速、准确地反映了被害人的伤害事实和伤情等级。在提审过程中,针对章氏兄弟据不认罪的情况,他和其他专案组同志经过认真研究,从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入手,政策攻心,促使他如实供述罪行,为法庭调查奠定了基础。在审查案件的同时,钟巍同志为了更有力地揭露章俊理等人的犯罪本质,还主动购买了一些口腔学方面的专业书籍钻研,使其对案件事实有了更深的认识。在8天的庭审过程中,钟巍同志毫不怯场,面对被告人辩护律师咄咄逼人的气势,他结合案情,有理有节地进行答辩,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受到一致好评。
  四、公正心
  “不使好人蒙冤,不让坏人逍遥。”这是钟巍同志的工作信条。在从事起诉工作中,他自觉抵制说情风,不被“糖衣炮弹”击倒,依法办案、严格执法,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在审查褚某、熊某抢劫一案时,通过阅卷他发现褚、熊二犯因病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因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应当慎重。钟巍同志便仔细审查二犯的取保材料,发现褚、熊二犯不符合法定取保条件,即传讯二犯到案,二犯却久传不至。此时,其家属则托人相继前来说情,请求高抬贵手,并许诺将以重金相酬。然而钟巍同志不为所动,义正辞严加以抵制,并对说情者晓以理、言以法,终使说情者羞愧而去。随后,坚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终将抢劫案犯褚某、熊某追诉到案。在办理南昌市土产进出口公司于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二笔计五万八千余元一案时,一审法院以贪污五万八千余元判决于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于某上诉后,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在未经补充侦查和未调集到新的证据情况下,推翻原判,否定于某贪污五万余元事实,仅认定于某贪污公款八千余元,作出判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决。钟巍同志接到重审判决后,认真审查,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量刑不当,即依法提起抗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撤消原判,对于某贪污二笔公款的事实均作了有罪认定,维护了司法公正,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熟悉钟巍的每个人,都能从他身上感到一股强烈的事业心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他就是以这样的人生态度,燃烧着青春,无悔地追求着,从不放弃自己的信念。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Copyright(C) 2000-2004   IE5.0以上 800*600

E-mail:postmaster@ncxhjcy.gov.cn